4名學生會成員被控宣揚恐怖主義罪 案件押後下月再訊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月前通過悼念七一刺警案疑兇梁健輝,4名學生會成員事後被控1項「宣揚恐怖主義」罪,及交替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控方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交代查證進展,指目前只餘3部數碼裝置未檢驗妥,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將本案押後至下月15日再訊。

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說,10部數碼裝置中只餘3部未完成檢驗,代表19歲被告容頌禧的大律師黃宇逸隨即要求澄清是「開唔到定點」,張卓勤回應說,「未驗就係未驗,照字面解,就係咁簡單。」。

高等法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早前駁回控方就19歲被告容頌禧的保釋覆核,容頌禧獲准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其餘3人須還押。

被告依次為19歲張敬生、20歲郭永皓、18歲杜林丞亨及19歲容頌禧,4人同被控一項「宣揚恐怖主義罪」,指他們於本年7月7日,在香港宣揚恐怖主義,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7條。

交替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則指,4人同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意圖使香港警務處的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非法及惡意傷害警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