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收到內有粉末可疑信件 警方列刑事恐嚇

西九龍裁判法院下午收到可疑信件,內有白色粉末,事件中8人要疏散,沒有人受傷,警方列作刑事恐嚇案處理。

下午4時許,警方接到裁判法院保安報案,指收到有白色粉末的可疑信件,警員接報到場,經爆炸品處理課人員檢查後,相信粉末沒有危險成分,警方檢走作進一步檢驗。

律政司發聲明回應,如有法官因履行司法職能遭受恐嚇,特區政府絕不容忍這種目無法紀及損害法治的惡行,警方必定嚴正執法。

律政司又指,《基本法》明確指出本港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根據《刑事罪行條例》,威脅他人使其人身遭受損害,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