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書面表格重遞登記一次特別安排延長至本月15日

政府表示,早前容許已在消費券計劃登記期內遞交登記、但因資料有誤或不齊全等原因,而未獲進一步處理的相關登記人,可於上月16日至上月31日期間,以書面表格重新遞交登記一次,因應有部分市民未有察覺之前遞交的登記因資料有誤,或不齊全等原因,而未獲進一步處理,決定將有關特別安排延長至本月15日。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說,如欲透過特別安排重新登記的市民,需要先確定是次提交的資料準確及齊全,並在本月15日或之前把填妥的書面表格,連同身份證複本親身或委托其可信賴的人士於辦公時間交到位於始創中心的消費券計劃秘書處。

當局說,須上載身份證複本作身分認證以完成電子登記的市民,如果未有按要求在上月16日或之前上載身份證複本,也可透過這個特別安排以書面表格重新登記,又強調有關安排對已確認為不符合計劃資格準則或從未在登記期內遞交登記的市民並不適用。

發言人指出,每名合資格登記人只可在本月15日或之前透過有關特別安排以書面表格重新登記一次,經核實資格後,他們會於下月一日獲發放第一期2000元消費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