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認為沒有理由證明余慧明保釋期間會有危害國安行為

民主派初選案47人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在7月底批准其中一名被告、醫管局員工陣線前主席余慧明保釋候訊,法庭頒布書面判詞。

法官指出,沒有證據顯示余慧明有任何國際聯繫,她起初只因不滿政府輕視疫情,漠視專家意見,沒有封關抗疫,亦不隸屬任何政黨,考慮到她的背景及家庭狀況後,批准以現金10萬元及需遵守宵禁令等條件保釋外出。

控方指余慧明在去年撰文鼓吹「攬炒」議會,在爭取35席後全面否決所有政府議案,觸發《基本法》第50條,製造憲政危機,她代表衞生服務界勝出初選,在《國安法》生效後仍宣揚「初選」及「攬炒」理念。

杜麗冰考慮雙方陳詞後,認為控方沒有充足理由令她相信,余慧明在獲釋後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獲釋後不會再犯或棄保潛逃,批准保釋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