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修訂禁違反國安法人士任社工 有工會指意料中事

政府計劃在下屆立法會會期,修訂《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附表2,被裁定干犯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人士,不能擔任或不能繼續擔任註冊社工。

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副會長張志偉表示,今次建議修例屬意料中事。他說,現時在部分涉及國安法或煽動等刑事罪行的案件中,部分人有社工背景,但涉及人數應不多。他又說,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業界多了自我審查現象,例如選取活動題材及案例時會更小心,因此認為今次建議修例的影響未必進一步擴大,因業界現時已較謹慎處理相關問題。

本身是註冊社工的、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表示,政府提出的修訂是合理,指出危害國家安全是嚴重罪行,並損害公眾利益,認為修訂是為防止社工透過與服務使用者的關係,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他提到,今屆立法會會期已近尾聲,留待下屆處理是正常,相信下屆會期要處理多項經濟民生議題,屆時要視乎議會進度,再審議修訂《社工註冊條例》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