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強制曾經身處14個指明地點人士強檢

政府刊憲,要求在指定期間曾身處14個指明地方的人士,要接受新型冠狀病毒強制檢測,其中有兩個地方,分別是杏花邨37座及維多利亞公園,因有初步確診輸入個案曾經到訪,而被納入強檢公告。

其餘12個被納入強檢公告的地方,均是爆發上呼吸道感染及/或流感樣疾病個案的學校,包括中華基督教會全完幼稚園、基督教宣道會海怡幼兒學校,以及保良局易桂芳幼稚園等11間學校,而路德會救主學校的一年級學生及曾面授相關學生的老師,亦要進行強制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