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港人士及非本地康復人士可申請「臨時疫苗通行證」

政府公布抵港人士「臨時疫苗通行證」及非本地康復紀錄安排。

政府表示,現時須接受強制檢疫的入境人士,可於衞生署的網上平台作「健康及檢疫資訊申報」時,一併申報其非本地疫苗接種紀錄的資料。相關入境人士抵港時,口岸人員會檢查他們的非本地疫苗接種紀錄證明文件。如獲確認,將獲發供本地使用的疫苗接種紀錄二維碼。至於其他入境人士或已身處本港境內的人士,他們可到18間指定郵政局,由職員協助申報非本地疫苗接種紀錄。完成申報後,隨即會獲發供本地使用的疫苗接種紀錄二維碼。

「臨時疫苗通行證」由抵港日期起計180天內有效,期間抵港人士可攜帶或出示「臨時疫苗通行證」替代疫苗接種紀錄進入指明處所。政府已更新「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支援持有人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儲存「臨時疫苗通行證」。

而非本地康復人士由星期四起可於入境時,於口岸申報其非本地康復紀錄,以獲發包含康復身分的非本地疫苗接種紀錄二維碼。已在港的非本地康復人士,由星期四起亦可到18間指定郵政局申報非本地康復紀錄。

「康復紀錄二維碼」由康復日期起計180天內有效,期間非本地康復人士可攜帶或出示「康復紀錄二維碼」替代疫苗接種紀錄進入實施「疫苗通行證」的指明處所。至於尚未接種或只接種了1劑疫苗的康復人士,則須在「臨時疫苗通行證」或「康復紀錄二維碼」有效期內盡早按「疫苗通行證」不同階段的要求,在本地提供新冠疫苗接種的地點接種所需劑量的疫苗,以繼續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