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病毒型心肌炎不治裁定死於自然 死因庭提7項建議

一名21歲女子於4年前因胸口痛入院,其後心臟兩度驟停,留醫深切治療部3周後因病毒型心肌炎不治,家屬質疑院方延遲用藥。死因庭研訊5日,陪審團退庭商議3個多小時,一致裁定死者「死於自然」。

陪審團向醫管局提出7項建議,包括就驗血方面,制定準則及訂立合理時間指引,並監測工作進度;制定有關約束病人的明確指引;遇上懷疑心臟有問題個案時,需在內科病房加強心律監測儀及心臟超聲波等病人監測儀器,以及諮詢心臟科醫生;假如晚間駐院醫生團隊年資較輕,必須安排年資較高的醫生作為團隊成員;檢討早期預警機制,即血壓升至200才通知醫生的現行做法;確保醫生所處方的藥物在合理時間內給予病人服用及注射,以及增加醫護人手,確保對病人有適切的照顧及治療。

事發於2017年,事主蘇潔茵因胸口痛到瑪嘉烈醫院求診,經急症室醫生檢查後,發現她心臟左胸椎下方有雜音,建議留院檢查,驗血報告顯示白血球量升高、酸性過高,懷疑是中樞神經感染,醫生為她處方抗生素,在抽取腰椎穿刺前,她的心臟兩度停頓8至10分鐘,急救後送到深切治療部,再次兩度心臟停頓,其中一次長達32分鐘。解剖報告顯示,死者死於病毒引發的急性心肌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