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提醒僱主應盡早訂明僱員有關熱帶氣旋下工作安排

三號強風信號生效。

勞工處提醒僱主應盡早預先訂明僱員在熱帶氣旋及暴雨警告下及其後的工作安排,包括上班、下班、復工及在家工作等,有助維持良好的勞資關係。

發言人說,僱主應優先考慮僱員的安全和從居住地點往返工作地點的可行性,亦應盡量體諒個別僱員可能面對的不同情況,如居住地點及附近的路面和交通等情況,並考慮當中的實際困難和需要,採納情理兼備及具彈性的處理方法。

在特殊情況下,如必須安排僱員在惡劣天氣下返回工作地點當值,僱主應預先與他們商討當值安排及應變措施。在八號或更高熱帶氣旋警告信號發出時,如公共交通暫停或只提供有限度服務,僱主應為僱員提供安全接送往返工作地點的服務,或向他們另外發放交通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