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7.21事件 2人認罪5人被裁定罪成 今日判刑

前年7.21元朗西鐵站事件,8名被告被控暴動、有意圖傷人、串謀有意圖傷人等罪,其中2人認罪,5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判刑。

案中被告林觀良、林啟明在開審前承認暴動罪,控方同意將有意圖傷人罪在法庭存檔。鄧懷琛兩項暴動罪、一項有意圖傷人罪及一項串謀有意圖傷人罪罪成,吳偉南一項暴動罪及一項串謀有意圖傷人罪罪成,鄧英斌及蔡立基則分別有一項暴動罪及一項有意圖傷人罪罪成。

法官葉佐文早前聽取各被告求情時一度表明,不接納部分求情理由,又表明因應案件的嚴重性,會考慮判處高的刑期。

案中被告王志榮被裁定脫罪,律政司已就有關裁決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