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任選委會委員須本月15日或之前簽署及提交誓言

選舉事務處表示,所有選舉委員會候任委員須於法定期限本月15日或之前,簽署並提交選委會書面誓言,方可獲納入本月22日發表的正式委員登記冊,成為新一屆的選委會委員。截至昨日,已有共327名委員提交書面誓言。

處方於上月27日發表選委會暫行委員登記冊,載有選委會候任委員名單,並於同日發信,邀請候任委員提交書面誓言。

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除非選舉登記主任收到某屆任期的某候任委員簽署的選委會書面誓言,否則不得將該候任委員的姓名加入該屆任期的選委會正式委員登記冊之中。